案件概况
承包方申请仲裁,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工程款943万余元及利息346万余元。承办律师代理发包方应裁,主张扣除甲供材料费、水电费等。仲裁庭采纳相关主张,大幅降低应付工程款数额。
案件处理结果
仲裁庭裁决发包方支付工程款140万余元及利息,较申请金额大幅减少约800万元。
资料说明
案例依据办案资料匿名整理,隐去当事人身份。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、证据和程序,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。
仲裁庭裁决发包方支付工程款140万余元及利息,较申请金额大幅减少约800万元。
承包方申请仲裁,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工程款943万余元及利息346万余元。承办律师代理发包方应裁,主张扣除甲供材料费、水电费等。仲裁庭采纳相关主张,大幅降低应付工程款数额。
仲裁庭裁决发包方支付工程款140万余元及利息,较申请金额大幅减少约800万元。
案例依据办案资料匿名整理,隐去当事人身份。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、证据和程序,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