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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兵晨律师XU BINGCHEN · LAWYER131-3103-0686
办案实例
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——重审后刑期大幅减轻

经上诉、发回重审,被告人数罪并罚改判为单一罪名,刑期由十七年减至八年六个月。

案件概况

被告人与他人合谋,在无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成立多家公司对外虚开发票,虚开税款数额巨大,一审以数罪并罚判处重刑。承办律师担任辩护人,提出自首、退赃等辩护意见,上诉后二审以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、发回重审,重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并大幅减轻刑罚。

案件处理结果

经上诉、发回重审,被告人数罪并罚改判为单一罪名,刑期由十七年减至八年六个月。

资料说明

案例依据办案资料匿名整理,隐去当事人身份。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、证据和程序,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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